每每,我想到“亏欠”这事时,头脑里就会冒出我曾经在报纸上看到过的一则关于家长教育孩子的事:
小张跟小林是同一条街坊里两户人家的孩子,年龄都是十岁。有一次,小张跟小林在说童话书里故事时,起了争执,小张说狮子比老虎厉害,小林说老虎比狮子厉害,说着说着,他们吵了起来,小张仗着他个子比小林大,竟然动起手来,他一拳挥向小林的脸,拳头刚好落在小林的鼻子上,小林流鼻血了。小林哭着跑回家里,母亲见状,大为惊诧,当她知道事情的缘由后,拉着小林的手,冲到小张的家里,要跟小张家人论理。小张母亲这样说:“乖乖(小张在家里的名字),是你做的事吗?你怎么也不看看,小林身上这么脏,下次你再去打他,脏了我可不给你洗澡哦!”小林的母亲见小张的母亲这么不讲理,只好走了。
小孩子吵架,是常有的事。小孩子吵架常常还涉及到小孩子的父母亲,因为小孩子会把他们吵架的事告诉他们的父母(尤其是“吃亏”的孩子),希望父母为他们“出气”。这时,父母亲的态度对小孩子的影响事关重大。
我对我女儿在这方面的教育,是持定“吃亏”理念的:宁可吃亏,不要亏欠人。
当我还没信主时,很难接受这样的理念,我的理念是:至少也要保持在“不欠不亏”的水平。
信主之后,我学会“凡事看天上”,所以,宁可吃亏,不要亏欠人。
“世上”是展示“天上”的一个平台,但,它不足以展示“天上”的全貌,甚至与天上的样子“恰恰相反”。但,最终,“天上”说了算!“天上”的律是绝对公平的。
圣经说:“神有什么不公平吗?断乎没有!”(罗9:14)
既然神是公平的,那么他就不能“不公平”;既然神掌管宇宙,那么发生在宇宙里的一切事,就不能“不公平”。
如是:
“吃亏”,神补偿。
圣经说:“神所要的祭,就是忧伤的灵。 神啊,忧伤痛悔的心,你必不轻看。”(诗51:17)
“吃亏”的人,心会受伤,但这个“心”会被神看重,这个补偿不得了!这个补偿岂是 “吃亏”的人吃亏时的损失可以与之比较的!
大卫在逃脱他儿子押沙龙追索他性命的路途中,遇到扫罗家族里一个名叫示每的人的辱骂,他一面走一面咒骂大卫,还拿石块朝大卫王和他的臣仆们扔。
大卫具备“看天不看地”的智慧,他说:
“由他咒骂吧!因为这是耶和华吩咐他的。或者耶和华见我遭难,为我今日被这人咒骂,就施恩与我。”(撒下16:11-12)
所以,大卫能写出“神啊,忧伤痛悔的心,你必不轻看。”的佳句。
“亏欠人”,亏不起!
亏欠人,就是亏欠神。
圣经说:“神不偏待人。”(罗2:11)
神的“公平”属性使他要“重整”发生在地上的不公平,他要从“亏欠别人的人”那里转移他的“产业”到“被亏欠的人”那里,而且这种转移与先前“亏欠别人的人”的“得”是“不对等”的。比如,“亏欠人的人”当初因为亏欠别人,得到“一”,神要从他那里挪出“二”给“被亏欠的人”。这个属天原则,可以从撒该得救时说的话里看出来,撒该对主说:“主啊,……我若讹诈了谁,就还他四倍。”(路19:8)
由于“地上”的时空未必都能承载的了“天上”的裁决,所以,一般人看不出这种结果。但,基督徒没有理由不知道。
我举个简单的例子来说明这个道理:比如,有人在超市不按规定,把大量手撕袋拿走,他不知道他这是在拿他自己的东西,在超市他不买单,在天上,神强行要他们买单,而且价格比他在超市买要贵的多。神可能藉着各样方式,让他损失。教会一个老弟兄说:“你藉着‘不义’,这个口袋得,那个口袋失。”
从这个角度看,“亏欠人的人”亏欠别人,在“天上”的结果是,他为“被亏欠的人”做“垫脚石”,让他们往高处走。圣经说“逼迫你们的,要给他们祝福,”(罗12:14)“有人打你的右脸,连左脸也转过来由他打;”(太5:39)为了这一点,难道还不应该吗!
基督徒如果有这样的“看见”,他会很自然地持守“宁可吃亏,不要亏欠人”的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