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会有些弟兄姐妹在交通聚会时,提出这样的问题:既然我们得救了,就意味着——神看我们“无罪”,如圣经所言:“凡信他的人,必因他的名得蒙赦罪。”(徒10:43)但神又说:“我们若认自己的罪, 神是信实的,是公义的,必要赦免我们的罪,洗净我们一切的不义;”(约一1:9)也就是说,我们要认罪,罪方能得到神的赦免。已经“无罪”,又要“认罪”,这是为什么呢?
我给予他们这样的回答:
我们得救,从而“无罪”,罪被耶稣背负了,圣经说:“他被挂在木头上,亲身担当了我们的罪,”(彼前3:24)
我们“罪得赦免”是名符其实的事,它表明我们犯罪的事实,以及耶稣背负了我们的罪的事实。
这件事“完成”了。那,我们认罪,不是多此一举吗?
不是的!
“耶稣担当我们的罪”与“我们认自己的罪”是两个概念。
耶稣担当我们的罪,表明神“认定”我们无罪。如果一个基督徒偷了一千元钱,他不承认,他仍然是基督徒,神看他是“无罪”(指“成圣”)的。这事可以用“耶稣担当我们的罪”来解释。
“我们认自己的罪”是另一回事。圣经里有一句话解释了这件事:“既然蒙召,行事为人就当与蒙召的恩相称。”(弗4:1)也就是说,“无罪”(“成圣”)的人要有“无罪的人”的样子。若不认罪,哪里有“无罪的人”的样子!
“耶稣担当我们的罪”关乎我们的得救,“我们认自己的罪”关乎我们的圣洁。
如果有两个基督徒犯了同样的罪,他们都偷了一千元钱,一个认罪了,一个不认。后来他们在天堂相遇。就“偷一千元”这件事说,他们的冠冕不一样。将来在天上,基督徒得到的冠冕是不一样的,哥林多前书十五章40-41说道:“天上形体的荣光是一样,地上形体的荣光又是一样。日有日的荣光,月有月的荣光,星有星的荣光。这星和那星的荣光也有分别。”
荣光不同(也就是冠冕不同),是基督徒在世上“朝基督的标杆奔跑”的结果使然。不可想象,一个不愿意认罪的人,会跑的好,跑的快。对此,我们自己也都深有体会。
如果我们明白了这个道理,我们会接着明白另一件事:神要求我们“认自己的罪”,假如我们犯罪了,我们还不知道这是罪,或者,我们对自己犯的罪忘记了,那怎么办呢?
不知道自己犯罪了,或者忘记自己犯的罪了,仍然得救——神看你“无罪”(“成圣”)。
你不知道你犯罪了,神知道;你忘记你犯的罪了,神没有忘记。但,神看重的是你的心。你如果有心追求神,生命会长进,对罪的“敏感性”会提高——不知道自己犯罪的事会减少。还有,一旦想起你曾经忘记的罪,你一定会认罪的。
神看我们“无罪”(“成圣”),我们要“认罪”(“圣洁”),二者并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