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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奉献与世俗的“捐款”不可同日而语

2025-06-26210

有一次,我在教会听到有几个老姐妹在谈论关于十一奉献的事。令我惊讶的是,老姐妹们把十一奉献视为“捐款”——奉献十分之一收入是“捐”给神。

我当即加入她们的交通,并纠正她们的误解。

神不缺乏:

圣经说:“创造宇宙和其中万物的 神,既是天地的主,就不住人手所造的殿,也不用人手服侍,好像缺少什么;自己倒将生命、气息、万物,赐给万人。”(徒17:24-25)

“十一”奉献的属灵意义:

奉献并不意味着奉献给神任何东西,奉献意味着把我们的手从本来就属于他的东西上拿开。“十一”奉献亦如此,“属于”我们的钱本来就是神的。因为神祝福我们,所以,他把钱交给我们为他使用。

值得一提的是,圣经不乏就“钱财奉献”的使用,记载教会缺乏,教会帮补的事。比如:

“门徒定意照各人的力量捐钱,送去供给住在犹太的弟兄。”(徒11:29)

“马其顿和亚该亚人乐意凑出捐项,给耶路撒冷圣徒中的穷人。”(罗15:26)

“你们的富余,现在可以补他们的不足,使他们的富余,将来也可以补你们的不足,这就均平了。如经上所记:‘多收的也没有余,少收的也没有缺。’”(林后8:14-15)

但,圣经话语要表明的意义并不是神缺乏,而是要表明——神藉着教会在钱财上的缺乏或帮补,操练神儿女的信心,爱心,并“管理”神钱财的才干。

总之,“十一”奉献(确切说,是钱财奉献)与世俗的“捐款”,就“意义”上说,二者不可同日而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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